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要求, 现将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 2023年度项目中期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1.2023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2.2022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3.2021年延期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实施情况;
2.项目阶段性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
(三)检查程序
1.校级检查:各高校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按要求填写中期检查记录表及汇总表。
(四)有关事项
本次中期检查结果为通过、整改和终止。对于通过项目,项目团队要有序推进研究计划,如期完成预期成果目标;对于整改项目,校院两级管理人员要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项目团队尽快落实整改;对于终止项目,省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付经费,并减少项目所在高校下一年度申报指标。
二、材料提交
1.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 1)请以“学院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中期检查记录表”命名,由学院统一提交 Word 版本电子稿(请在相应位置插入指导教师电子签字,调整好格式与大小,表格整体需美观、协调)。
2.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 2)请以“学院名称+中期检查汇总表”命名,填写时项目按项目编号排序,由学院统一提交Excel 版本电子稿。
注:①汇总表中第3行标红加粗的(现有数/结题时预计成果数,斜杆前为目前成果数量,斜杆后为预计成果数量,主要是体现项目整体的进展情况),请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将本项目所在行的相关单元格改成数字进行填写,并将第3行的分数按要求进行修改。学院综合本学院所有项目数据后,将汇总表第3行更改为学院最终数据。
②如个别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信息有所调整的,汇总表和记录表暂以立项时信息为准,其余所空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完全,本次中期检查不需更改任何信息,2024年末提交结题申请时再同时提交调整申请。
3.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3月23日前将电子材料提交至科研竞赛部邮箱:shxykx@126.com,邮件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
联系人:科研竞赛部 张同学 13587628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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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9日